臺北市公告戶外禁菸場所之法源依據為何?臺北市公告戶外禁菸場所有哪些?
1. 依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9條第1項第4款,各級主管機關可公告指定之場所,並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,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;且除吸菸區外,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。 2. 截至114年臺北市已公告4,757處戶外禁菸場所,您可搜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/主題專區/菸害防制專區/臺北市公告戶外禁菸公共場所(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cp.aspx?n=4099c431a571415e&s=FD607587ABA282CE) 查詢。

![我的E政府 [另開新視窗]](/images/egov.png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