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局及聯合醫院議會工作報告說明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
臺北市議會於112年4月12日正式開議,依規定於開議前10日市府各機關應將工作報告送交市議會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均依規定辦理,非市府審閱後之報告。 臺北市衛生局陳彥元局長說明本次工作報告呈現資料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該階段衛生局預算及相關政策確實是柯市府去年度編列,議會通過執行。由於市政有延續性,以致與上一版時間涵蓋111年1月1日至5月31日的工作報告內容重複過多。後續衛生局會持續教育及督導衛生局及聯醫同仁撰寫各式報告,以避免類似狀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