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心理衛生
社區心理衛生管理 (二)精神醫療居家服務機構 南區 行 政 區:松山、萬華、中正、大安、信義、南港、文山、內湖 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地 址:松德路309號 服務電話專線:2726-3141轉1266 北區 行 政 區:北投、士林、大同、中山 承辦單位 :國軍北投醫院 地 址:新民路60號 服務電話專線:2896-2095(日)、2895-9808轉238258(夜) (三)社區個別心理諮商服務 服務對象:年滿6歲以上,設籍、居住或工作在臺北市的民眾。 服務時間:每次諮商時間為30分鐘,診次時間如下例表格所示。 服務地點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區附設門診部,詳細地址如下列表格所示。 掛號時間:上午08:30~11:30、下午1:30~4:30。 掛號方式:現場掛號或電話預約皆可。 收費方式: 信義區門診部 8780-4152 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 文山區門診部 8661-1621 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 中正區門診部 2321-0168 中正區牯嶺街24號 中山區門診部 2501-3363 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大安區門診部 2739-0344 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松山區門診部 2765-3147 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 南港區門診部 2786-8756 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 大同區門診部 2594-8971 大同區昌吉街52號 內湖區門診部 2790-8387 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 士林區門診部 2883-6268 士林區中正路439號 萬華區門診部 2339-5384 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北投區門診部 2891-2670 北投區中和街8號
(一)「社區精神緊急個案醫療小組執行機構」收案標準
1.119、警察人員於執行精神衛生法第22條規定職務有爭議,需精神醫療專業人士協助判斷者。
2.119、警察人員於執行精神衛生法第22條規定職務,病患或家屬對送醫有疑慮,需精神醫療專業人士協助判斷者。
3.社區照護的精神疾病個案,有干擾社區或干擾行為,需精神醫療專業協助處理者。區域 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執行機構 門診部 電話 地址